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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初高中毕业、招生体检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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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ttp://www.cem360.com 2006-8-23 15:15:4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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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初中、高中毕业生(含中专、技校、职校和历届毕业生)须在规定时间到市、区(县)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站进行体检(包括体检复查),并作出体检结论。
二、毕业生体检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半个小时到站候检。进站后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,遵守纪律。保持体检场所整洁、安静。不得吸烟。
三、毕业生到体检站参加体检,应做好个人卫生,不要戴隐形眼镜,不要临时点眼药水,不要带贵重物品。女生不要穿裙子。
四、毕业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既往病史,不得隐瞒。如有隐瞒病史和弄虚作假等现象,后果自负。
五、为避免化验采血部位发生皮下淤血(发青),毕业生应用力按压采血部位3至5分钟,不要揉动;当天洗澡时不要用力擦洗采血处。
六、在体检过程中如有异议可通过带队老师或自己直接向体检站反映。体检未结束前不得离开体检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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